110学年度「张国基先生清寒急难助学金申请办法」
说明:
一、为协助积极向上,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之学生顺利就学,爰订本办法颁发助学金。
二、申请资格:(第一、二点为必要资格、第三点为非必要资格,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利审查)。
二、申请资格:(第一、二点为必要资格、第三点为非必要资格,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利审查)。
(一)家境清寒或遭逢急难变故者。
(二)未领取其他奖助学金者。
(三)有特殊表现或代表本校参加比赛成绩优异者。
(二)未领取其他奖助学金者。
(三)有特殊表现或代表本校参加比赛成绩优异者。
三、申请手续:申请人填具申请书,连同规定应缴文件,于111年3月18日前送缴各系转送各院初审排序2至3名,并请各院协助于111年3月25日前送至生活辅导组汇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文件:
四、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1份。
(二)历年成绩单正本1份。
(三)300字以内之自传。
(二)历年成绩单正本1份。
(三)300字以内之自传。
(四)清寒、低收入户、急难变故或重症而家境清寒之证明文件。
五、名额与金额:经评选后,每名颁发助学金新台币45,000元整,共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