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

  • 2022-03-01
  • Admin Admin

一、證照獎勵申請期程:

(一)申請期間:3月21日(一)起至4月1日(五)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1021日至111131)。
(二)申請資格: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三)申請方式:詳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附件1)
1、「智慧收付平台」(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並列印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
2、「學生學習歷程」系統(網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填報證照資料後印出申請表。
(四)繳交期限及資料:學生於4月1日(五)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所初審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向就讀系所提出申請)。
二、本活動與SDGs連結如下:
☐SDG1 :消除貧窮
☐SDG2 :消除飢餓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SDG4 :優質教育
☐SDG5 :性別平等
☐SDG6 :潔淨水與衛生
☐SDG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SDG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SDG9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SDG10:減少不平等
☐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
☐SDG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SDG13:氣候行動
☐SDG14:水下生命
☐SDG15:陸域生命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SDG17:夥伴關係
☐其他(說明:             )
五、業務承辦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張立卉專員,分機3526。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