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学年度第1学期「中高学业成就弱势学生」奖助方案
(请参阅附加档案: 108(1)中高学业成就弱势学生奖助方案.pdf)
说明:
一、为提供本校中高学业成就弱势学生生活所需费用,透过奖助方式奖励其学业成就表现,特订定旨揭方案(详附件)。
二、奖励对象:学生事务处登记在案之本校大二以上(含硕、博士班研究生)弱势学生。
三、申请资格:最近一学期学业成绩在班排名前30%或85分(含)以上。
四、申请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星期二)止。
五、申请方式:至本校课辅预约系统完成「助教」身分注册,以下步骤说明:
(一)进入淡江大学课辅预约系统(网址:http://163.13.43.139)。
(二)点选「注册新帐号」进入注册页面。
(三)在注册页面填写相关资料,并选择注册身分为「助教」。
(四)详阅「课业辅导助教注意事项及规定」。
六、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至课辅预约系统完成「助教」身分注册后,即进入审核程序。
(二)审核通过后,系统将发送帐号启用通知(约需1至3个工作天),同学即可登入进行相关操作。
(三)审核通过后,即成为课业辅导人才数据库之备选助教,若有排课将另行函通知。
(四)担任课业辅导助教前,须参加学生学习发展组举办之实体或线上研习活动,相关资讯将另行函通知通过审核者。
七、奖补助方式(奖/补助金可同时领取)
(一)补助金3,000元:至多10名,以前两学期协助次数多寡排序,依序提供补助。
(二)奖助金1万元:至多10名,以担任课业辅导助教时,受协助对象成绩进步幅度高低排序择优奖助。
(三)奖补助金额及名额得视经费状况酌予调整。
(四)获奖/补助金者,须撰写一篇300字以上之教学心得,由学生学习发展组张贴于相关网页。
八、本方案同步发函予全校学生校级信箱,亦请系所公告周知。
九、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李健兰组员(分机3531)。
学生事务长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