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学年度第2学期「曙光之星学业成绩进步奖励方案」
说明:
一、 为落实均衡城乡教育发展,缩短地区性教育差距,教育部积极执行「教育优先区」计画,为延续教育部优先区计画之精神,特为弱势族群学生提供专属学业成绩进步奖,以提升弱势学生之学业成就。
二、 奖励对象
(一) 课辅弱势学生:学生事务处登记在案之本校弱势学生,且于前一学期接受学生学习发展组之课业辅导(包含各系申请之团体课业辅导),以致成绩进步者。
(二) 一般弱势学生:学生事务处登记在案之本校弱势学生,且于前一学期参与校内各单位提供有助于提升学业成绩之辅导方案(可包含讲座、研习、学习社群、各类学习工作坊等)1次(含)以上,以致成绩进步者。
三、 入选资格、奖助方式、评选办法及领奖须知,请至学生学习发展组网站 (网址:http://sls.tku.edu.tw)「下载专区」下载活动方案参阅。
四、 获奖通知
(一) 经查符合获奖资格者,由承办单位透过校级信箱或经由系所助理/导师通知学生,欲领奖者应完成领奖须知之规定,始可领奖。
(二) 经校级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合计通知3次以上仍未于期限内完成领奖须知之规定者,则视同放弃获奖资格,奖项由其他符合资格者依序递补,若未有符合资格者递补,则缺额不补。
五、 请导师/系所助理协助公告、转知相关讯息予班上/系上学生。
六、 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小姐(分机2160)
执 行 长 张 钿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