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学年度毕业生服务奖申请公告

  • 2016-03-10
  •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奖项名称:淡江大学毕业生服务奖

二、名额:30名。

三、申请资格:

(一)淡江大学应届毕业学生(含研究生,以未领取过本奖项为原则)。

(二)在学期间热心参与社团经营及社区(会)服务工作,对本校学生事务工作推动有功,并有优良表现具体事蹟者。

(三)在学期间未受校规处分者。

四、请备妥以下申请资料,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一)毕业生服务奖申请表,须缴交纸本与电子档。

(二)社团或服务活动佐证资料,请汇整为同1电子档案。

(三)服务心得电子档,题目自订,内容包括参与校内外各项公众服务之经历、服务心得,及对服务工作的建议与展望等。

(四)5分钟服务绩效简报(PPT)。

(五)校内专任教职员推荐函1封,信封须弥封(推荐人于封口处签名)。

(六)个人资料授权同意书。

五、甄选标准:

(一)参与服务活动或社会公众服务绩效,佔70%。

(二)简报内容与表现,佔30%。

六、申请程序:

(一)申请资料除「推荐函」及「个人资料授权同意书」外,均请检附电子档,缴件截止时间:105年3月31日(四)下午5时。

1、纸本资料请送至课外活动辅导组(SG315)刘彦君小姐。

2、档案资料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为「104学年度毕业生服务奖申请」及信件内文注明姓名、系级、学号。

(二)资料需完整缴交后方可填写简报时段,时段一经确认不得更动。

七、简报时间地点:105年4月11日(一)进行服务绩效报告,简报地点另行公布,当日缺席者视同弃权,如遇上课时间得依学生请假规定申请公假。

八、获选者将于毕业典礼时公开表扬,并于课外组网页介绍优良事蹟。

九、如报名人数超过50人,课外组将视情形调整遴选方式。

十、本案业务承办人:学务处课外组刘彦君小姐,分机2220。

 

学生事务长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