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大学部学生及指导教师参与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请符合奖励资格之学生填妥申请表并检附相关收据,于期限内提出申请

  • 2015-09-17
  •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淡江大学奖励大学部学生及指导教师参与科技部计画作业实施要点」(附件1
   办理。

二、奖励方式:

  ()预研生或修读荣誉学程学生申请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者,每位学生
    核发奖励金新台币贰仟元整。

  ()预研生或修读荣誉学程学生获核定执行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者,
    位学生核发奖励金新台币壹万肆仟元整。

  ()除预研生及修读荣誉学程以外之大学部学生,获核定执行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
    生研究计画者,每位学生核发奖励金新台币伍仟元整。

()获核定案之每位指导教师核发奖励金新台币壹万贰仟元整。

 三、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申请及核定名单,请详附件23;请符合奖励资
   格之学生填妥申请表(详附件1)并检附相关收据(请依奖励项目分别填写收据,详附
   件4),于104930(星期三)前向各学系提出申请。

 四、请各系助理查核申请资料并汇整收据(含指导教授收据)后,填报薪资存款团体
   户存款单电子档(须为邮局帐号,详附件5),以OA传送至研发处;并将申请表
   送院长签核后,连同收据正本于104107(星期三)前送至研发处。

五、业务承办人﹕邱馨增小姐,分机:2120

 

 

研发长 王 伯 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