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大学部学生及指导教师参与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自即日起受理申请,请符合奖励资格之学生填妥申请表并检附相关收据,于期限内提出申请
说明:
一、依「淡江大学奖励大学部学生及指导教师参与科技部计画作业实施要点」(附件1)
办理。
二、奖励方式:
(一)预研生或修读荣誉学程学生申请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者,每位学生
核发奖励金新台币贰仟元整。
位学生核发奖励金新台币壹万肆仟元整。
(三)除预研生及修读荣誉学程以外之大学部学生,获核定执行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
生研究计画者,每位学生核发奖励金新台币伍仟元整。
(四)获核定案之每位指导教师核发奖励金新台币壹万贰仟元整。
三、104年度科技部大专学生研究计画申请及核定名单,请详附件2、3;请符合奖励资
格之学生填妥申请表(详附件1)并检附相关收据(请依奖励项目分别填写收据,详附
件4),于104年9月30日(星期三)前向各学系提出申请。
四、请各系助理查核申请资料并汇整收据(含指导教授收据)后,填报薪资存款团体
户存款单电子档(须为邮局帐号,详附件5),以OA传送至研发处;并将申请表
送院长签核后,连同收据正本于104年10月7日(星期三)前送至研发处。
五、业务承办人﹕邱馨增小姐,分机:2120。
研发长 王 伯 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