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社团法人台湾虚拟及扩增实境产业协会发起成立之「112年补助参与海外会展与国际会议基金方案」资讯
说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2月29日台教资(二)字第1110127820号函办理(详附件1)。
二、检附旨揭作业需知及申请文件(详附件2),或参阅Tavar协会网站(http://www.tavar.tw)「最新消息」下之「最新公告」页面查询。
三、欲申请补助之本校学生请于112年2月28日前,备妥相关文件后迳寄送社团法人台湾虚拟及扩增实境产业协会。
四、本活动与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4:优质教育连结。
五、本案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 林芝羽学辅创新人员,分机:2946。
学生事务长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