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5年度新北市文化局暨所属机关暑期实习生」相关讯息
说明:
一、依旨揭单位105年1月19日新北文发字第1050105907号函办理。
二、实习期间:105年7月1日至105年8月31日止。
三、欲申请者请于105年4月15日下午5时30分前,将相关申请文件寄至22001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1段161号28楼/文化发展科收/ 廖小姐收,信封请注明「申请暑期实习生」及「申请馆舍名称」。
四、检附上揭单位来函(附件1)、实习作业要点(附件2)、实习生名额表(附件3)、实习申请表(附件4)及实习报告 (附件5)、2016暑期实习DM(附件6)。
五、有任何疑问请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廖小姐,(02)29603456 分机4506。
六、本案联络人:职涯辅导组嘪纯女,分机2350。
学生事务长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