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政府办理视觉艺术创作国际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交流补助作业要点」 2015-03-23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年3月13日新北文艺字第1040420193号函办理(附件1)。 二、补助作业要点详附件2。 文锱艺术中心主任 张 炳 煌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