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2016东沙巡礼─海域安全及国家公园生态体验营」活动规画(如附件)
说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3月3日台教综(二)字第1050029841号函办理。
二、请同学填妥申请表、参加活动同意书及参加活动计画书于105年3月16日前送交课外组承办人,每梯次各推荐2名(正取1名、备取1名)。
(一)第1梯次:105年5月13日(星期五)至5月16日(星期一)。
(二)第2梯次:105年6月24日(星期五)至6月27日(星期一)。
三、业务承办人:课外活动辅导组 林泰生,分机:2224。
学生事务长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