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全国慈孝家庭楷模选拔及表扬活动实施计画」(如附件)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5日来函台教社(二)字第1050000255A号来函办理。
二、依规定凡参加大专校院组者,须由学校推荐,请于3月15日前备妥推荐资料送至生活辅导组,俾便办理后续申请程序。
三、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魏逸佳,分机2217。
学生事务长 柯 志 恩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5日来函台教社(二)字第1050000255A号来函办理。
二、依规定凡参加大专校院组者,须由学校推荐,请于3月15日前备妥推荐资料送至生活辅导组,俾便办理后续申请程序。
三、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魏逸佳,分机2217。
学生事务长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