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青年发展署补助青年参与海内外发声或壮举计画

  • 2016-03-29
  •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教育部青年发展署105311日台教青署学字第1052360331号函办理。

二、有意愿办理本计画者,请于参与或办理活动二个月前(未依限申请者不予受理)送交课外组承办人汇整后提出申请,同时需检附申请表、参与青年名册及企画书各15份,双面印制装订成册。

三、业务承办人:课外活动辅导组 林泰生,分机:2224

 

学生事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