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来函请本校推荐3名103学年赴韩国研习韩语文交换奖学金候选人,请符合资格者踊跃报名。
說 明:
一、依据教育部中华民国104年4月20日台教文(三)字第1040051035号及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104年4月14日韩教字第1040000047号书函办理。
二、旨述奖学金,系韩国政府秉平等互惠原则,提供我 11名学生,自104年9月起赴韩方指定8所韩国大学,研习韩语文1年。
三、旨揭奖学金简章重要事项如下:其馀详简章及附件。
(一)选送名额:11名(正取11名,备取5名)。
(二)奖学金期限:1年(于今年9月入学)。
(三)荐选资格:在校任一学期韩语成绩75分以上或韩语能力检定2级以上证明。应届毕业生及校友不予受理。
(四)推荐名额:3名。
三、有意申请者请备妥相关申请文件、于104年5月1日(五)17:00前送国际处(T1006)汇整甄选后,向教育部推荐。本案承办人:交流组杨凤僊小姐;分机2003。
四、教育部汇整各校推荐名单后,将另函通知符合资格条件之学生參加面试,正取面试成绩前11名、备取次5名,转洽韩方分配就讀学校。
五、检送103学年赴韩国研习韩语文交换奖学金甄选简章、申请人基本资料及报名资料检核表、奖学金申请表及韩方8所大学奖学金一览表各乙份。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