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国立台湾艺术教育馆105年度暑期学生实习计画
说明:
一、依旨揭单位105年5月23日艺人字第1050001709号函办理。
二、实施对象:对艺术教育推广工作有热忱及兴趣,并能配合该馆每周实习时间,全程參与之大专校院学生。
三、申请方式:自发文日起至105年6月7日止。请检具履历表(附件3_附表1)及自传送至B413职辅组统一函送办理。
四、实习期间:暑假周一至周五,必要时得调整于假日安排活动实习。
五、本实习均不支给任何报酬及食宿。
六、检附单位来函(附件1)、实习内容一览表(附件2)、实习计画(附件3)。
七、若有任何疑问,请洽旨揭单位 王文江小姐 电话:(02)23110574分机163。
学生事务长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