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107学年度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_步步高升」

  • 2018-09-13
  • Admin Admin


说明:
一、为嘉勉持续申请进步奖,却因进步幅度较少而未曾获「个人」、「同舟共济」或「自我预期」各类进步奖奖励之大学部学生,特订定本方案。
二、入选资格:
(一)大学部应届毕业生就学以来申请进步奖励方案3次(含)以上,且持续进步却因进步幅度较少而未曾获奖者。
(二)大三出国留学学生若因国外成绩无法计算学期成绩进步幅度,则不列入。
(三)任一次申请之进步幅度 < 1,亦即退步,则不符资格。
(四)学业成绩进步幅度≠学业总成绩进步分数,进步幅度以教务处正式成绩为准。
三、评选办法:
(一)由学习与教学中心学生学习发展组依历届申请人资料提取,若历届申请者皆不符奖励资格则从缺。
(二)进步幅度以学期为单位,依各类申请方案而定,同一学期同时申请各类方案之申请次数仅能以1次计算。
(三)符合奖励资格人数超过奖励经费预算人数时,以总平均进步幅度较高者依序奖励。
(四)若第3次申请且持续进步为大四下,并同时获得其他类型奖项,则原获奖奖项与步步高升奖项择一领取,金额高者优先。
(五)本奖学金不受本方案奖励资格及评选办法以外之其他奖学金得奖之限制。
四、获奖公告:于每学年下学期公告于学生学习发展组网页、觉生综合大楼四楼、兰阳校园行政大楼公布栏,与其他类型进步奖一并颁发奖励。
五、敬请转知所属学生相关资讯,详细活动办法请参阅学生学习发展组网站 (网址:http://sls.tku.edu.tw)。
六、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小姐(分机2160)
 
执 行 长  张 钿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