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教育部办理113学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甄选简章及附件各乙份。

  •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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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115日台教文()字第1132500012号函及驻捷克代表处1121222日捷克字第11242202790号函办理。
二、本校有意申请者请于113220(星期二)中午12时前依简章第七点备妥申请文件正本一式三份交至国际处,并扫描成一个PDF档寄至承办人信箱,俾便本处汇整。纸本及电子档皆须依简章第七点排序,逾期或文件有误恕不受理。请勿迳行将文件寄至教育部。
三、本案承办人:交流组谢文彬,分机3772(联络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本活动与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4(优质教育)SDG8(尊严就业与经济发展)SDG17(夥伴关系)连结。


国际长 叶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