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林字第1110000151号函--111学年度各学系转系名额及注意事项,请查照。

  •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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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依本校行事历规定,111学年度转系申请日期自3月10日至3月1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自111学年度起转系申请得填写3个志愿,学生申请转系须填写申请表且经家长同意签章,并检附转系标准表上所列应检附资料,于申请期间送回原系办公室。申请降转者学生本人及家长须于转系申请表上之具结书字段签章,欲申请转入之学系若有学籍分组须填写组别。
三、陆生申请转系须于教育部核定当年度(111学年度)得招收陆生转系之学系范围内办理,若陆生申请转入之学系非教育部核定之学系,其转系资格将予撤销。另,111学年度资讯传播学系、航空太空工程学系及外交与国际关系学系全英语学士班等3学系援例未招收陆生。
四、依教育部109年12月10日台教高(二)字第1090175929号函规定,自110学年度起校内不同学制间不得互转系。
五、转系申请表、转系标准表、申请转系转出名册及学生转系规定如附件1~4。
 
教务长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