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教学中心办理「104(1)淡江大学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_同舟共济」奖励方案,请同学踊跃申请。
说明:
一、为鼓励大学部学生自组学习社群,以同侪相互激励的方式来提升学习成效及学习兴趣,特订定本方案以奖励学习社群团体。
二、申请资格:
(一)本校修读学士学位一至四年级在学学生,且前学期就读本校者。
(二)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因无在校学业成绩可比较,下学期方可申请;四年级学生下学期因毕业在即,无法申请。
(三)成绩系统无法计算出国外成绩之进步幅度,故不适用于大三出国留学学生。此类学生至多仅能于一年级下学期、二年级上学期、二年级下学期提出申请。
(四)申请桨手之前学期与本学期修习学分数,扣除零学分或无分数的科目(例如抵免学分、大学学习课程、服务学习课程、社团实作课程、军训、护理、体育等),不得低于15学分。
(五)桨手须符合上述四项资格,可跨学院、科系、年级,亦可邀请硕士班学长姊指导划桨技术,但整舟成绩仅计算大学部桨手成绩。
(六)每舟3至6名桨手,并推派一名同学担任舵手。中途不得更换桨手,如有任一桨手退出,则视同翻舟,并丧失参赛资格。
(七)本奖学金不受其他奖学金得奖之限制。
三、为响应本校环保政策,恕不接受纸本申请,请于10月30日(五) 22:00 前回传同舟共济进步奖申请表至学生学习发展组(E-mail:[email protected] ),信件标题请注明「申请104(1)同舟共济进步奖_舵手系级姓名」。
四、检附同舟共济进步奖奖励方案及申请表各乙份。
五、详细活动办法及申请表格下载请参阅学生学习发展组网站 (网址:http://sls.tku.edu.tw)。
六、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小姐(分机3531)
执 行 长 潘 慧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