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交通部公路总局「111年中秋连续假期搭乘公路公共运输工具可享多项优惠」案

  •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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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依据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111年8月18日北监运字第1110264617B号函(如附件1)办理。
二、交通部公路总局自111年9月8日0时起至9月11日24时止,提供下列各项优惠措施:
(一)86条中、长途国道客运票价优惠。
(二)搭乘高铁、台铁及国道客运于10小时内转乘在地客运基本里程或1段票优惠。
(三)49条「台湾好行」路线电子票证半价优惠。
(四)东部地区优惠(9月9日0时起至9月11日24时)
1、「在地有脚」租赁优惠:搭乘指定东部国道客运路线享租车优惠,持租赁凭证享回程票价优惠(汽车折200元、机车折100元)。
2、持东部合法旅宿业住宿凭证或「台湾好行」套票,搭乘东部国道客运享4人同行1人免费,回程再折抵200元(与「在地有脚」租赁优惠择一使用)。
三、详情请参阅随文海报内容(如附件2)或至交通部公路总局网站(https://www.thb.gov.tw/)查询。
四、本案与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之SDG11:永续城市与社区连结。
五、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文绍侃学务创新人员,分机2216。
   
学生事务长   武士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