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学年度第2学期专业证照奖励」

  •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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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照奖励申请期程:

(一)申请期间:3月21日(一)起至4月1日(五)止(本次申请奖励之证照核发生效日期需介于11021日至111131)。
(二)申请资格:本校学生于在学期间考取专业证照且申请时仍具本校学籍者。
(三)申请方式:详申请证照奖励流程图(附件1)
1、「智慧收付平台」(网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汇款帐号之登录,并打印汇款同意书,连同存折封面影本送出纳组(B304室)审核通过。
2、「学生学习历程」系统(网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填报证照资料后印出申请表。
(四)缴交期限及资料:学生于4月1日(五)前将证照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送系所初审列入奖励之英语能力测验得以成绩单作为佐证资料,向就读系所提出申请)。
二、本活动与SDGs连结如下:
☐SDG1 :消除贫穷
☐SDG2 :消除饥饿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SDG4 :优质教育
☐SDG5 :性别平等
☐SDG6 :洁净水与卫生
☐SDG7 :可负担的洁净能源
☑SDG8 :尊严就业与经济发展
☐SDG9 :产业创新与基础设施
☐SDG10:减少不平等
☐SDG11:永续城市与社区
☐SDG12:负责任的消费与生产
☐SDG13:气候行动
☐SDG14:水下生命
☐SDG15:陆域生命
☐SDG16:和平正义与有力的制度
☐SDG17:夥伴关系
☐其他(说明:             )
五、业务承办人:谘商职涯暨学习发展辅导中心张立卉专员,分机3526。
 
学生事务长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