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研究生图书馆学位論文延后公开申请书相关事项说明(如附件),请查照。
说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7月29日台教高通字第1090102797号函办理。前揭来函依据「学位论文送存国家图书館典藏作业要点」第六点第三款:「论文尚未送存本馆者,应将申请书夹附论文内一并送存。」办理。
二、请各教学单位敦促所属教师及研究生,对于学位论文与系所专业性之检核、学术伦理之自律规范、学位考试委员之聘任资格及学位论文延后公开或不予公开之审核等审慎为之,申请书及佐证资料各系所应加盖学校认定/审议单位章戳。
三、请转知所属研究生,凡因涉及机密、专利事项或依法不得提供,并经学校认定者,得不予提供或于一定期间内不为提供者,应填写「国家图书馆学位論文延后公开申请书」,并检附证明文件夹附于学位论文中,由教务处提送国家图书馆凭办。
四、配合国家图书馆作业方式,学位論文延后公开申请书正本及加盖系所章戳之佐证资料请另夹附于送存论文中,勿装订。
五、业务承办人:注册组成绩业务,分机2360~2363(业务承办人员一览表,网址https://atgx.acad.tku.edu.tw/)。
教务长 蔡 宗 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