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学年度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_步步高升」奖励方案

  • 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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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为嘉勉持续申请进步奖,却因进步幅度较少而未曾获「个人」、「同舟共济」或「自我预期」各类进步奖奖励之大学部学生,特订定本方案。
二、入选资格:
()大学部应届毕业生就学以来申请进步奖励方案3()以上,且持续进步却因进步幅度较少而未曾获奖者。
()大三出国留学学生若因国外成绩无法计算学期成绩进步幅度,则不列入。
()任一次申请之进步幅度 < 1,亦即退步,则不符资格。
()学业成绩进步幅度学业总成绩进步分数,进步幅度以教务处正式成绩为准。
三、评选办法:
()由学习与教学中心学生学习发展组依历届申请人资料提取,若历届申请者皆不符奖励资格则从缺。
()进步幅度以学期为单位,依各类申请方案而定,同一学期同时申请各类方案之申请次数仅能以1次计算。
()符合奖励资格人数超过奖励经费预算人数时,以总平均进步幅度较高者依序奖励。
()本奖学金不受本方案奖励资格以外之其他奖学金得奖之限制。
四、获奖公告:于每学年下学期公告于学生学习发展组网页、觉生综合大楼四楼公布栏、兰阳校园行政大楼公布栏,与其他类型进步奖一并颁发奖励。
五、敬请转知所属学生相关资讯,详细活动办法请参阅学生学习发展组网站 (网址:http://sls.tku.edu.tw)
六、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小姐(分机3531)
 
长  潘 慧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