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理110学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甄选简章及附件各乙份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中华民国110年1月28日台教文(三)字第1100013803号函及驻捷克代表处110年1月7日捷克字第11042200030号函办理。(详附件)。
二、本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下班前备妥文件送至国际处,俾便本处汇整并甄选至多3名申请者荐送教育部,逾期恕不受理。
三、业务承办人:交流组颜秀凤,分机2002。
国际长 陈小雀
说明:
一、依据教育部中华民国110年1月28日台教文(三)字第1100013803号函及驻捷克代表处110年1月7日捷克字第11042200030号函办理。(详附件)。
二、本校有意申请者请于2021年2月23日(星期二)下班前备妥文件送至国际处,俾便本处汇整并甄选至多3名申请者荐送教育部,逾期恕不受理。
三、业务承办人:交流组颜秀凤,分机2002。
国际长 陈小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