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105年度教育部「艺术与设计菁英海外培训计画」 2015-02-25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2月17日台教高(一)字第1040022262号函办理。 二、详情请参阅附件之教育部函及甄选简章。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国际长 李佩华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