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5年度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2015-02-25 Ruling Digital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2月17日臺教高(一)字第1040022262號函辦理。 二、詳情請參閱附件之教育部函及甄選簡章。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長 李佩華 Tweet 列印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