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5年度学海筑梦核定结果

  • 2016-06-04
  • Ruling Dig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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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定公文如附件。

二、依教育部规定计画主持人必须于选送生出国实习2星期前,至网站上

       传国外实习机构同意书或合作契约书影本,未获实习机构同意书或

       合作契约书者,不得支用本补助款。

 三、请申请系所惠予确认是否可于学生出国实习前2星期前完成上传同意书

       或合作契约书,并于下周二(6/7)中午12时前回复国际处,以做为筑梦

       补助款分配会议之依据。

   四、本案联络人:国际处交流组颜嘉慧(校内分机: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