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5年度學海築夢核定結果

  • 2016-06-04
  • Ruling Dig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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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定公文如附件。

二、依教育部規定計畫主持人必須於選送生出國實習2星期前,至網站上

       傳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未獲實習機構同意書或

       合作契約書者,不得支用本補助款。

 三、請申請系所惠予確認是否可於學生出國實習前2星期前完成上傳同意書

       或合作契約書,並於下週二(6/7)中午12時前回覆國際處,以做為築夢

       補助款分配會議之依據。

   四、本案聯絡人:國際處交流組顏嘉慧(校內分機: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