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学年度第2学期专业证照奖励」,请转知学生踊跃申请。
说明:
一、依「淡江大学学生专业证照取得奖励要点」(附件1)办理,经列入奖励证照类(级)别表之证照始得申请奖励。
二、新增奖励证照申请期程:
(一)若学生欲申请未列入本校「奖励证照类(级)别表」(附件2)之专业证照,请填写「建议新增奖励证照申请表(个人申请)」(附件3),送就读系所进行专业认定。
(二)系所若有办理辅导考照或团报,请填写「建议新增奖励证照申请表(团体申请)」(附件4),并检附证照样张提出申请。
(三)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由系所统一汇整,于3月3日(五)前送谘商职涯暨学习发展辅导中心(觉生综合大楼I405室)。
(四)111学年度专业证照奖励类(级)别表将于3月10日(五)核定,并公告于「学生学习历程」系统。
三、证照奖励申请期程:
(一)申请期间:3月20日(一)起至3月31日(五)止(本次申请奖励之证照核发生效日期需介于111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
(二)申请资格:本校学生于在学期间考取专业证照且申请时仍具本校学籍者。
(三)申请方式:详申请证照奖励流程图(附件5)
1、「智慧收付平台」(网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汇款帐号之登录,并打印汇款同意书,连同存折封面影本送出纳组(B304室)审核通过。【之前已于平台登录帐户完成者,无须再建立】
2、「学生学习历程」系统填报证照资料,于3月31日前打印「专业证照奖励申请表」。【未缴交申请表者视同未申请,系统于翌日凌晨准时关闭,逾时不再重新开启,亦不接受手写申请表。】
(四)缴交期限及资料:学生于3月31日(五)前将证照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送系所初审。
(五)系所初审:系所助理请参照「审核规定」(附件6),详细审核学生证照资料,并至学生学习历程系统下载电子档证照奖励申请清单(网址:http://sso.tku.edu.tw/ePortfolio/license/download.aspx),清单经承办人签名及盖系所章,连同所有申请资料于4月14日(五)前送至谘商职涯暨学习发展辅导中心(觉生综合大楼I405室)。
四、本活动与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4:优质教育及SDG8:尊严就业与经济发展连结。
五、业务承办人:谘商职涯暨学习发展辅导中心张立卉专员,分机3526。
学生事务长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