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学年度「淡江大学奖助大陆学位生专题研究计画」
说明:
一、申请资格:
(一)学生:
已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学业成绩优良,且申请时为本校大学部二、三年级之在学陆生。
(二)指导教授:
符合科技部专题研究计画主持人资格之本校专任教师,且愿意提供研究设备(含仪器设备及图书设备等)指导陆生从事研究工作者。
同一件计画仅限一位陆生提出申请,每位陆生同一年度以申请一件计画为限。
二、奖助经费为每位陆生每月奖学金新台币6,000元,8个月计新台币4万8,000元。
三、奖助名额:每学年度以5名为限。
四、申请期限:
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星期一)止,经所属系、院汇整初核后,于申请截止日前送达研究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研究期间:
107年8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计8个月。
六、研究计画范围:
陆生自发性研究构想之尝试性题目,但必须与指导教授专长相符。
七、申请方式:
陆生填具申请书检附相关文件送所属系、院签核后送交研发处提出申请;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一)研究计画申请书。
(二)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
(三)就读本校历年成绩证明。
八、检附作业要点及申请书,如有疑问,请洽本案承办人陈芝仙小姐(分机2120)。
研发长 王 伯 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