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学年度各学系转系名额及注意事项
说 明:
一、依本校行事历规定,104学年度转系申请日期自3月11日至
3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生申请转系须先经家长同意签名或盖章,附成绩单正本
(申请降转者须于转系申请表上之具结书签名并盖章),请
各学系收齐,并经原系系主任及院长签准后依学生申请之
资料,填妥申请转系转出名册乙份(依年级及班别分别填
写)于3月18日(星期三)前掷回注册组汇办(兰阳校园请掷
回兰阳校园教务业务承办人)。
三、各学系在受理转系申请时,请依照本校学则第16条及学生
转系规定办理,注册组洽询分机:2367、2366、2368、
2210(兰阳校园分机7002、7003)。
四、依教育部103年12月19日台教文(二)字第1030179466E号函
删除大陆地区学生在台就学期间不得申请转入低于目前就
读年级之学制班次之规定。
五、依教育部104年2月12日台教高(四)字第1040018631J号函
核定新增电机工程学系电机与系统组、电机通讯组、电机
资讯组及全球政治经济学系全英语学士班等4系组招收陆生。
六、大陆地区学生申请转系,须于教育部核定得招收陆生之校系
范围内办理。爰104学年度历史学系、航太工程学系、会计
学系、运输管理学系、德国语文学系等5学系,不得招收
陆生转系生。
七、转系申请表、转系标准表及申请转系转出名册表格将以电子
档传送各学系。
教 务 长 郑 东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