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申請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之甄選

  • 2011-03-03
  • Ruling Digital

100學年度申請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之甄選

一、申請日期: 100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至 16 日(星期三)。
二、招收名額: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3 班,計 135 人。
三、「 100 學年度各系(所)符合申讀教育學程資格學生名單」將於 100 年 3 月 8 日 ( 星期二 ) 前另送至各系所,屆時請公告學生周知。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 者資格:
1 、學業成績:
(1) 大學部:一般生 各學期總成績達全班或該系全年級前 50% ;原住民籍學生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班或該系全年級前 60% 。
(2) 研究生: 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70 分以上。
2 、操行: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 80 分 ( 含 ) 或甲等 ( 含 ) 以上者。
3 、申請中等學程者,於修畢教育學程前須具備本校規劃任教科別之專門科目,請至師培網站 ( http://cte.tku.edu.tw/frame/framesetidall.htm ) 查詢相關資料。
(二)申請者就讀年級: 大學部一至四年級、研究所碩士班一般生一至二年級、研究所在職生 ( 含在職進修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 ) 一至四年級、研究所博士班一至五年級。

五、初審:
(一)請各系(所)受理彙整申請資料並於 100 年 3 月 22 日 ( 星期二 ) 前完成初審, 請依本校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第 2 條規定審查基本資格,並依第 4 條第 1 項第 1 點規定考量學生服務教育課程成績、社團經驗、學生人格特質及教學職業之熱忱。
(二)請於 100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二)前,填妥「 100 學年度系 ( 所 ) 申請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初審參加複審學生名單」( 大學部、研究所、原住民籍學生請分開繕打 ),請先以 OA 傳送至師資培育中心,俾便進行複審工作。另請將申請通過初審學生之申請表等相關資料及單位主管核可之「 100 學年度系 ( 所 ) 申請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初審參加複審學生名單」一併送至師資培育中心。

六、參加複審人數:各系大學部學生通過初審可參加複審人數,詳「 99 學年度大學部各系通過初審可參加中等學校教育學程複審名額分配表」 ( 研究所、原住民人數不在此限 ) 。

七、報名費:通過初審者請 於 100 年 3 月 22 日 ( 星期二 ) 至 4 月 12 日 ( 星期二 ) 至淡水校園出納組繳費,報名費為 500 元。 請於 4 月 12 日 ( 星期二 ) 筆試時繳交收據,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甄選資格 ,不得應試。

八、檢附:
( 一 )100 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學生甄選工作流程表及注意事項(與學生相關日程)
( 二 )100 學年度修讀教育學程學生甄選工作流程表及注意事項 ( 各系所 )
( 三 ) 淡江大學學生修讀教育學程甄選辦法
( 四 ) 淡江大學學生修讀教育學程辦法
( 五 ) 淡江大學 100 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申請表 ( 中等學校教育學程 )
( 六 )100 學年度系 ( 所 ) 申請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通過初審參加複審學生名單 ( 空白表格 ) 。
( 七 )100 學年度各系 ( 所 ) 通過初審可參加中等學校教育學程複審名額分配表 ( 分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等 3 表 ) 。

九、前項附件 ( 一 ) ~ ( 六 ) 項表件已公布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學生可自行下載: http://cte.tku.edu.tw/frame/framesetnewsall.htm

院長 高 熏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