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之星学业成绩进步奖励方案」

  •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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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主旨:为延续教育部优先区域计画之精神,针对弱势族群学生提供奖励金额较高之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特订定本方案。
二、奖励对象:
(一)一般弱势学生:学生事务处登记在案之全校弱势学生。
(二)课辅弱势学生:学生事务处登记在案之全校弱势学生,且于前一学期接受学习与教学中心学生学习发展组之课业辅导。
三、入选资格、奖助方式、评选办法请至学生学习发展组网站 (网址:http://sls.tku.edu.tw)「下载专区」下载活动方案参阅。
四、获奖通知:
(一)经查符合获奖资格者,由承办单位主动透过校级信箱或经由系所助理/导师通知学生缴交进步心得 (张贴至学生学习历程系统)。
(二)学生须于通知函规定期限前至觉生综合大楼I405室签署领款收据、心得分享授权书、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并缴交汇款帐户资料及领取奖状 (兰阳校园及进学班由系助理代为处理签领作业)。
(三)经通知3次仍未于期限内签领者,则视同放弃获奖资格,奖项由其他符合资格者依序递补。
五、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小姐(分机2160)
 
执 行 长  张 钿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