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及其所属机构「107年度学生暑期无给薪实习」。 2018-01-18 Admin Admin 说明: 一、依旨揭单位107年1月15日高市文人字第10730112000号函办理。 二、该实习自107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每日上班8小时,实习期间不支付任何报酬、膳宿、交通及保险费用。 三、欲申请者,请于107年3月20日下班前将相关文件送至学生事务处职涯辅导组商管大楼B413。 四、检附单位来函(附件1)、暑期实习需求表(附件2)、暑期实习申请表(附件3)及学生实习规约(附件4)。 五、若有任何疑问,请洽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黄纯宇小姐 07-2288868。 六、本案联络人 职涯辅导组嘪纯女,分机2350。 学生事务长 林俊宏 附件1_107E000547.pdf 附件2_107E000547-E01.pdf 附件3_107E000547-E02.doc 附件4_107E000547-E03.pdf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