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年度新北市文化局暨所属机构学生暑期实习计画案」,请同学踊跃报名参加。

  • 2015-03-23
  •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旨揭单位新北文发字第1040471669号函办理。

二、实习期间:10471日至104831日止。

三、欲申请者请于104430日下午530分前,将相关申请文件寄至22001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116128 / 文化发展科 / 林小姐收,信封请注明「申请暑期实习生」及「申请馆舍名称」。

四、检附上揭单位来函(附件1)、实习作业要点(附件2)、实习生需求表(附件3)、实习申请表(附件4)及实习报告 (附件5)

五、有任何疑问请洽高雄市电影馆  林雅玲小姐,(02)29603456 分机4493

六、本案联络人:职涯辅导组白辰帏,分机2019

 

学生事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