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112学年度第2学期「教育部补助大学校院学生出国参加国际性学术技艺能竞赛经费补助案」,拟申请之案件请于11月8日(三)前送交生活辅导组汇办
说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0月6日台教高(一)字第1122203127号函办理(详附件1)。
二、检附教育部补助大学校院学生出国参加国际性学术技艺能竞赛作业要点及申请表一份(详附件2)。
三、本案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王郡鸿学辅创新人员,分机:2946。
四、本活动与联合国永续发展目标SDG4:优质教育连结。
学生事务长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