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105学年度第1学期「大学校院学生申请出国参加国际性学术技艺能竞赛经费补助案」(如附件) 2016-03-29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3月23日台教高(一)字第1050041400号函办理。 二、本案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 周玟妦,分机:2217。 学生事务长 林 俊 宏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