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05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5年4月7日臺教文(三)字第1050047464號及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05年3月31日韓教字第1050000037號函辦書函辦理。
二、旨述獎學金,係韓國政府秉平等互惠原則,提供我 11名學生,自105年9月起赴韓方指定11所韓國大學(學校名單、獎學金待遇、各校名額、學校網頁及通訊地址等詳附件1)研習韓語文1年。
三、旨揭獎學金簡章重要事項如下:其餘詳簡章及附件。
(一)選送名額:11名(正取11名,備取5名)。
(二)獎學金期限:1年(於105年9月入學)。
(三)薦選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具韓語文能力。(韓文75分以上成績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
3. 該期間可出國。
4.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
(四)推薦名額:3名。
三、有意申請者請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04年4月22日(五)17:00前送國際處(T1006)彙整後,由國際處備函薦送至教育部。如申請人超過推薦名額,國際處將擇優錄取。
四、教育部彙整各校推薦名單後,將另函通知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生於105年5月30日參加面試。
五、檢送105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附件2)、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及韓方11所大學獎學金一覽表(附件3)各乙份。
六、本案承辦人:交流組楊鳳僊小姐;分機2003
國際暨兩岸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