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中华民国105年全国孝行奖选拔及表扬活动实施计画」(如附件)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4日台教学(二)字第1050006548号来函办理。
二、依计画规定选拔对象为:凡中华民国国民,设籍于台、澎、金、马地区,不分性别、年龄、职业,其孝行合乎选拔标准,且3年内无不良纪录者。欲申请者请于2月29日前备妥书面资料,交至生辅组B402俾利完成后续申请作业。
三、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魏逸佳,分机2217。
学生事务长 柯 志 恩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4日台教学(二)字第1050006548号来函办理。
二、依计画规定选拔对象为:凡中华民国国民,设籍于台、澎、金、马地区,不分性别、年龄、职业,其孝行合乎选拔标准,且3年内无不良纪录者。欲申请者请于2月29日前备妥书面资料,交至生辅组B402俾利完成后续申请作业。
三、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魏逸佳,分机2217。
学生事务长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