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本校107学年度优秀青年选拔实施规定

  • 2018-09-22
  • Admin Admin

说明:
一、请各学院复审后,于107年10月15日(一)前将推荐表及相关资料迳送生活辅导组汇办。
二、联络人:生活辅导组辛淑仪小姐,分机2217、2817。
 
学生事务长     林   俊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