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送本校107学年度优秀青年选拔实施规定 2018-09-22 Admin Admin 说明: 一、请各学院复审后,于107年10月15日(一)前将推荐表及相关资料迳送生活辅导组汇办。 二、联络人:生活辅导组辛淑仪小姐,分机2217、2817。 学生事务长 林 俊 宏 优秀青年推荐表.docx 107优秀青年选拔实施规定.docx Tweet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