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0年度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學109年3月3日臺教高(一)字第109002804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簡章請詳附件。
三、有關各組經學校推薦、個人申請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09年6月3日(星期三)止;經榮獲「新一代設計展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申請報名請於109年5月24日起至109年6月3日(星期三)止;報名方式及其他須知均於簡章中明定,報名前請詳閱簡章內容。
四、國際處公告連結 https://reurl.cc/oLDNOQ。
國際長 陳小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