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理「106年度冲绳县政府公费留学奖学金」甄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资格:
1.不具日本国籍,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中华民国国民。
2.大学以上毕业获毕业证书,可短期出国研修1年者。
3.至106年4月年龄未满35岁者。
4.日语能力测验2级以上。
5.本校可推荐名额:1名。若申请人数超过1人,以大学毕业成绩排序 择优推荐。
6.详细资料请参考:
附件_1「申请简章」
附件_2「2017年度冲绳人子弟等留学生募集要项」。
二、学生之申请资料(请参考附件简章)并请于 9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时前送至本处。
(每份申请资料请依序以回纹针固定后,至于A4 L型透明资料夹 中后缴交)。
三、如有问题,请与本处颜嘉慧联系(学校分机 2003 )。
国际暨两岸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