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教学中心办理「104(2)淡江大学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_自我预期」奖励方案

  • 2016-02-15
  • Ruling Digital

说明:

一、根据心理学研究,个体的信念或期望,会影响到个体本身的行为表现,为鼓励一次学期学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学分数达二分之一者自我期许,特订定本方案以嘉勉之。

二、申请资格:

 ()学士班学生,曾有一次学期学业成绩不及格科目之学分数达二分之一者。

 ()一年级学生上学期因无在校学业成绩可比较,下学期方可申请;四年级学生下学期因毕业在即,无法申请。

 ()大三出国留学学生因无法比较国内成绩与国外成绩,因此三、四年级上学期无法申请。

 ()休学于本学期复学者,以本学期与休学前一学期成绩为凭。

 ()由导师推荐者,仍须符合上述资格。

三、自我预期进步奖申请表  google 表单网址:https://goo.gl/1mMM96,敬请转知学生于331()22:00前完成google表单填写并提交。

四、除学生自行申请之外,亦可由导师推荐,导师推荐仅接受以纸本申请 (可校内公文传递),申请表上需有导师及学生亲笔签名,申请截止日同上。

五、得奖名单将于下一个学期教务处补考成绩出炉后,与其他进步奖一并公布,仅公布「学业成绩学习进步奖」院系级、学号、进步幅度等,不会特别标注申请自我预期方案。

六、检附自我预期进步奖奖励方案、导师推荐申请表各乙份。

七、详细活动办法及申请表格下载请参阅学生学习发展组网站 (网址:http://sls.tku.edu.tw)

八、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小姐(分机3531)

 

   长  潘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