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與教學中心辦理「104(2)淡江大學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_個人」獎勵方案

  • 2016-02-15
  • Ruling Digital

說明:

一、為鼓勵學業成績顯著進步之大學部學生,提昇學習意願及學習興趣,增進學業學習動機,特訂定本方案。

二、申請資格:

 ()本校修讀學士學位二、三、四年級在學學生,且前二學期就讀本校者。

 ()大三出國留學學生因成績系統無法計算大三、大四上學期成績進步幅度,故不列入。但於大四下學期可憑大四上學期及大二下學期成績申請,此部分僅限蘭陽校園及淡水校本部國企系大三出國留學學生。

 ()比較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前學期學業成績較前前學期學業成績進步者,以教務處正式成績單為憑。

 ()申請人前二學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扣除零學分或無分數的科目(例如抵免學分、大學學習課程、服務學習課程、社團實作、軍訓、護理、體育等),不得低於15學分。

 ()同一申請者,若欲申請第二、第三、第四等多次進步獎學金,須持續進步。

 ()本方案不適用於休退學生、延修生。

 ()本獎學金不受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

三、申請表單:敬請轉知學生於36()22:00前完成google表填寫並提交,google 表單網址:https://goo.gl/yMuUrZ

四、獲獎公告:獲獎名單預計於20160408日公布在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覺生綜合大樓四樓公佈欄、蘭陽校園行政大樓公佈欄。

五、檢附個人學習進步獎勵方案、申請表各乙份。

六、詳細活動辦法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 (網址:http://sls.tku.edu.tw)

七、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小姐(分機3531)

 

   長  潘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