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学生分流到校,弹性调整学生请假作业方式。
说明:
一、依教务处教林字第1100000598号函略以,学生分三梯次来校上课,降低在校人数,避免群聚。再依该处10月1日修正第三周10月6日(三)起上课方式OA,仍有部分课程须分3梯次实体上课。据此,学生可能因此未能于期限内到校办理请假程序,故即日起,全面放宽学生于请假日后三周内完成请假程序。
二、考量学生疫苗施打作业期程接近,倘须于请假期限内逐一事前告知并取得授课师长知悉证明,将增加师长负担,故取消防疫相关假别须事前取得证明流程,惟若学生提出防疫假别请假证明时,该假不得列计成绩计算。
三、学生请假仍依请假规则办理,步骤说明如下:
(一)线上填写请假单,并请于原订请假期程内打印存盘(事假于事前打印存盘)。
(二)备妥相关证明文件,于三周内到校完成请假程序后,送商管大楼联合服务柜台B418办理。
(三)自行打印请假证明联(可于个人电脑端打印),送交授课教师。
四、此项弹性作为仅适用分流上课期间,未来将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新北市政府防疫指引、教育部防疫指引进行滚动修正。
五、本资讯与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连结。
六、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 郭碧英教官 分机:2216
学生事务长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