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学生分流到校,弹性调整学生请假作业方式。

  • 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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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依教务处教林字第1100000598号函略以,学生分三梯次来校上课,降低在校人数,避免群聚。再依该处101日修正第三周106()起上课方式OA,仍有部分课程须分3梯次实体上课。据此,学生可能因此未能于期限内到校办理请假程序,故即日起,全面放宽学生于请假日后三周内完成请假程序。
二、考量学生疫苗施打作业期程接近,倘须于请假期限内逐一事前告知并取得授课师长知悉证明,将增加师长负担,故取消防疫相关假别须事前取得证明流程惟若学生提出防疫假别请假证明时,该假不得列计成绩计算。
三、学生请假仍依请假规则办理,步骤说明如下:
 ()线上填写请假单,并请于原订请假期程内打印存盘(事假于事前打印存盘)。
 ()备妥相关证明文件,于三周内到校完成请假程序后,送商管大楼联合服务柜台B418办理。
 ()自行打印请假证明联(可于个人电脑端打印),送交授课教师。
四、此项弹性作为仅适用分流上课期间,未来将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新北市政府防疫指引、教育部防疫指引进行滚动修正。
五、本资讯与SDG3(良好健康和福祉)连结。
六、业务承办人:生活辅导组  郭碧英教官  分机:2216 

 
学生事务长     武  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