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学年度第2学期专业证照奖励」
一、证照奖励申请期程:
(一)申请期间:3月21日(一)起至4月1日(五)止(本次申请奖励之证照核发生效日期需介于110年2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
(二)申请资格:本校学生于在学期间考取专业证照且申请时仍具本校学籍者。
(三)申请方式:详申请证照奖励流程图(附件1)
(二)申请资格:本校学生于在学期间考取专业证照且申请时仍具本校学籍者。
(三)申请方式:详申请证照奖励流程图(附件1)
1、「智慧收付平台」(网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汇款帐号之登录,并打印汇款同意书,连同存折封面影本送出纳组(B304室)审核通过。
2、「学生学习历程」系统(网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填报证照资料后印出申请表。
2、「学生学习历程」系统(网址:http://eportfolio.tku.edu.tw/license/)填报证照资料后印出申请表。
(四)缴交期限及资料:学生于4月1日(五)前将证照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送系所初审(列入奖励之英语能力测验得以成绩单作为佐证资料,向就读系所提出申请)。
二、本活动与SDGs连结如下:
二、本活动与SDGs连结如下:
☐SDG1 :消除贫穷 ☐SDG2 :消除饥饿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SDG4 :优质教育 ☐SDG5 :性别平等 ☐SDG6 :洁净水与卫生 ☐SDG7 :可负担的洁净能源 ☑SDG8 :尊严就业与经济发展 ☐SDG9 :产业创新与基础设施 |
☐SDG10:减少不平等 ☐SDG11:永续城市与社区 ☐SDG12:负责任的消费与生产 ☐SDG13:气候行动 ☐SDG14:水下生命 ☐SDG15:陆域生命 ☐SDG16:和平正义与有力的制度 ☐SDG17:夥伴关系 ☐其他(说明: ) |
学生事务长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