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01學年度申請修讀中等學校教育學程甄選說明會
說 明:
一、時間:101年3月6日(星期二)
中午12時10分至13時30分
二、地點:淡水校園化學館鍾靈中正堂
三、對象:符合申請條件且有意願申請參加甄選之本校學生。
四、申請條件:
(一)資格:
大學部一至四年級、研究所碩士班一般生一至二年級、研究所在職生(含在職進修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一至四年級、研究所博士班一至五年級。
1.學業成績:
(1)大學部:一般生各學期總成績達全班或該系全年級前50%;原住民籍學生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班或該系全年級前60%。
(2)研究生: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2.操行: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80分(含)或甲等(含)以上者。
(二)對象:
修讀符合本校規劃之中等學校教師任教學科(領域、主修專長)者,科別如下:
任教科目名稱 | 培育之相關學系、研究所 (含輔導) |
高級中等學校國文科國民中學語文領域國文專長 | 中文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英文科/國民中學語文學習領域英語主修專長 | 英文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數學科/國民中學數學領域數學專長 | 數學學系 |
國民中學社會學習領域歷史主修專長 | 歷史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歷史科 | 歷史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 | 公共行政學系、經濟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化學科/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自然學域化學主修專長 | 化學學系 |
國民中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自然學域物理主修專長 | 物理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物理 | 物理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外語群應用外語科-日文組 | 日本語文學系 |
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日語 | 日本語文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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