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技通字第1122300224號函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112年3月20日(星期一)16時前,攜帶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如附件1)及相關證明文件親至商管大樓B415辦公室向蔣德馨校安提出申請,繳交資料不完整且未依時補件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審查後歸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入款帳戶影本。
(二)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審查後歸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入款帳戶影本。
四、檢附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問答集(如附件2)供參。(二)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審查後歸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入款帳戶影本。
五、賃居中心蔣德馨校安,分機:3227;email:[email protected]。
六、本活動與SDGs連結如下:
■ SDG1 :消除貧窮 □ SDG2 :消除飢餓 ■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SDG4 :優質教育 □ SDG5 :性別平等 □ SDG6 :潔淨水與衛生 □ SDG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 SDG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 SDG9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
□ SDG10:減少不平等 ■ 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 □ SDG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 SDG13:氣候行動 □ SDG14:水下生命 □ SDG15:陸域生命 □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 SDG17:夥伴關係 □ 其他(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