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事宜,請查照。

  •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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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22臺教技通字第1122300224號函辦理。
二、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112320日(星期一)16時前,攜帶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如附件1)及相關證明文件親至商管大樓B415辦公室向蔣德馨校安提出申請,繳交資料不完整且未依時補件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資格: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審查後歸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入款帳戶影本。
()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書正本及影本(正本於審查後歸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入款帳戶影本。
四、檢附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問答集(如附件2)供參。
賃居中心蔣德馨校安,分機:3227email[email protected]
六、本活動與SDGs連結如下:
 SDG1 :消除貧窮
□ SDG2 :消除飢餓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SDG4 :優質教育
□ SDG5 :性別平等
□ SDG6 :潔淨水與衛生
□ SDG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 SDG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 SDG9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 SDG10:減少不平等
 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
□ SDG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 SDG13:氣候行動
□ SDG14:水下生命
□ SDG15:陸域生命
□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 SDG17:夥伴關係
□ 其他(說明:                   )
軍訓室主任  胡菊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