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4年度新北市文化局暨所屬機構學生暑期實習計畫案」,請同學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旨揭單位新北文發字第1040471669號函辦理。
二、實習期間:104年7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止。
三、欲申請者請於104年4月30日下午5時30分前,將相關申請文件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 文化發展科 / 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生」及「申請館舍名稱」。
四、檢附上揭單位來函(附件1)、實習作業要點(附件2)、實習生需求表(附件3)、實習申請表(附件4)及實習報告 (附件5)。
五、有任何疑問請洽高雄市電影館 林雅玲小姐,(02)29603456 分機4493。
六、本案聯絡人:職涯輔導組白辰幃,分機2019。
學生事務長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