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全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5日來函臺教社(二)字第1050000255A號來函辦理。
二、依規定凡參加大專校院組者,須由學校推薦,請於3月15日前備妥推薦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俾便辦理後續申請程序。
三、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魏逸佳,分機2217。
學生事務長 柯 志 恩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5年1月15日來函臺教社(二)字第1050000255A號來函辦理。
二、依規定凡參加大專校院組者,須由學校推薦,請於3月15日前備妥推薦資料送至生活輔導組,俾便辦理後續申請程序。
三、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魏逸佳,分機2217。
學生事務長 柯 志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