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獎助臺港文化講座、創意類學生交流
主旨: 轉知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獎助臺港文化講座作業要點」、「獎助臺港文化創意類學生交流作業要點」資料如附,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1年2月8日臺港文字第1010100114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臺港文化合作、鼓勵臺港文化研究並增進雙方文化創意合作與相關領域之青年學生交流活動,該會訂有旨揭2獎助作業要點,以獎助我公、私立大專院校推動相關交流,歡迎踴躍提出經費補助。
三、本(101)第一次申請時間已延長至101年2月29止,倘有特殊情形,亦可於活動辦理一個月前,向該會提出申請,不受上開截止時間之限制。
四、本校國際處承辦人林玉屏小姐,校內分機:2003。